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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 “三抓” 传导压力,构建“三全”监督体系

   近年来,湖南科技大学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素质”的要求,坚持“三抓”——抓制度、抓队伍、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构建“三全” ——全方位、全职员、全过程监督体系。强化对决策权、执行权的监督,有效防止和避免权力滥用,为教书育人、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政治生态文明环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3次被评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1次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5次被评为湘潭市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
  一、 抓制度,注重全方位监督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学校特别注重建章立制工作,早在2004-2006年就先后颁布了212项制度;2011年,学校实施精细化管理工程,2014年,学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又对所有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就有100余项。今年,又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廉政制度,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纪检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审计人员的监督作用,从制度层面确保监督无死角、全方位。
  1、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制定《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谈话的规定》,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任前谈话、例行谈话、提醒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2、 建立健全纪检干部联系、报告工作制度。制定《学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纪检委员报告工作制度(试行)》,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主动发现问题,寻找案件线索,进一步促进纪检人员履行职责,增强监督合力。
  3、 建立健全特邀监督员制度。制定《选聘特邀监督员实施办法》,选聘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师生代表为党风、校风、教风、学风监督员,监督全体师生员工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严谨治学、弘扬优良师德师风等情况,充分发挥党外民主人士对学校建设发展的纽带作用,拓展监督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不懈纠 “四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助力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
  4、 修改和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学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系。招标投标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决策与实施分离、管理与操作分离、监督与承办分离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行使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能,受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只对程序进行监督,不参与具体招标投标业务工作,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5、 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坚持跟踪审计重点工程,做好学校内部货币内控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内部相互监督机制。
  二、 抓队伍,注重全员监督
  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各直属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和特邀监督员三支队伍的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依规依纪进行党内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建立党委全面监督、党政齐抓共管、纪委专责监督、基层党委(纪检委员)日常监督、各界人士和广大师生代表民主监督体系,真正做到全员监督。
  1、 党委全面监督和纪委专责监督。学校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学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及履责要求,把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到主体责任之中。同时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应当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实际,专门编写了《湖南科技大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分发给副处级以上干部,管好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
  2、 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日常监督。学校建立了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制度。通过纪委委员收集师生员工对本单位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发现本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以及学校有关作风建设规定问题,违反六大纪律,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以及其他廉政方面问题,及时提醒并报告给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向学校纪委报告。报告的事项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回避的,直接向校纪委报告。经常组织召开校纪委委员会议、全校基层党委纪检委员会议,对基层党委纪检委员的工作提要求、压担子、壮胆子,打通了校内监督层次的最后一公里。
  3、 各界人士和广大师生代表民主监督。选聘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师生代表为特邀监督员,参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效能监督、分析传递民意等;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代会、团代会的作用,凡涉及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依纪依规依程序提交“双代会”讨论通过;完善群众监督的保障机制,健全举报机制,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引导群众正确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作用。
    三、 抓落实,注重全过程监督
    “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事前教育预防、事中规范程序、事后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实现全过程监督。
      1、 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抓早抓小,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学校特别注重廉政教育,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年度教育方案,明确教育内容、教育重点和教育方式。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建立廉政宣传栏、短信平台,将廉政教育纳入学生诚信教育、两课教学之中,营造倡廉尚洁的校园廉洁文化。经常组织广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定期发放廉政教育书籍,尤其是在改革和干部调整过程中,及时利用各种会议讲纪律、个别谈话提醒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不猜测议论、不信谣传谣,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确保学校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2、 突出重点,规范程序。校纪委书记定期对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务异动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经常提醒人、财、物等重要部门的管理干部,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监察处全程参与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大额物资、仪器设备采购的招标监督;参与招生考试 、“两证”发放、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调配、职称推评、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确保权力的阳光下运行。
      3、 保持高压,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对于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违纪案件,除查处当事人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部)主体责任,特别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处理一例,教育一批,警示一片。
坚持“抓制度、抓队伍、抓落实”,确保“全方位、全职员、全过程”监督到位,使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监督意识明显增强,监督责任层层压实,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呈现出“人心齐、人气旺、风气正”的良好局面,有力保证了学校综合改革和内涵式发展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