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办理、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和身份证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违规办理、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和身份证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4月12日全省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违规办理、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和身份证件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境信息收集工作
请全体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以及相关人员(另行通知),按要求填报《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信息查询表》(见附件1)。
二、领导干部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信息收集工作
请全体在职副处级(含相当职务)以上干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表》(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以及在国(境)外取得长期居住权的许可证。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填报。
1.校领导信息登记表由党办、校办负责汇总;
2.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信息登记表由离退休处负责汇总;
3.其他人员信息登记表由所在单位负责汇总。
请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信息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4月21日前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综合楼四楼429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gbgz@hnust.edu.cn。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