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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

关于做好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安排,校党委研究决定在2016年1月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的对象

    全校现任处级实职干部。

    二、评议的内容

    全面考核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以来的履职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胜任现任职务”分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三个档次。

    2.“不胜任现任职务的原因是哪些方面存在不足”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3.“适合担任的其他职务”分教学科研单位行政职务、教学科研单位党内职务、机关直属单位行政职务、机关党务部门和群团组织职务四个类别。

    三、参与评议人员范围

    机关党委为其所属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教学科研单位和其他机关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退休党委为其单位全体在职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其他直属党委(党总支部)为其所属的所有单位(含独立科研机构)全体教职工。

    四、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派出联络员指导评议工作。

    五、时间安排

    评议工作在1月2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商联络员确定。

    六、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聘任调整的重要参考。

    七、有关要求

    1.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应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因各种原因不在校的处级领导干部)。

    2.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提前召开党委(党总支部)会议,根据需要确定计票工作人员(被评议对象及其亲属必须回避),印制评议表,组织好评议会议。评议会由联络员主持,会场的座位安排原则上要隔座。

    3.原始评议表和评议统计结果必须密封并加盖党委(党总支部)公章,由联络员当天带回交党委组织部。

    4.全体处级实职干部应遵守组织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者,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样表).doc

             2. 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统计结果报告单 .doc

            3. 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会议主持词(供参考) .doc

             4. 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联络员安排表 .doc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