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湖南省委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人员开展2018—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搞好我校驻村帮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选拔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村帮扶地点和时间
1.驻村帮扶地点是湘西州永顺县首车镇。
2.驻村帮扶工作时间为2018—2020年,一定三年,驻村期间一般不调整。
二、选派条件
1.驻村帮扶人员应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农村工作、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2.工作队队长必须是副处级以上或相应层级的中共党员干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3.其他人员优先考虑一般干部和副科级干部。
三、相关待遇
1.生活补助等待遇执行上级政策规定。
2.对表现好、各方面条件成熟、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驻村帮扶人员,在驻村帮扶期间适时提拔使用。
3.驻村帮扶人员在驻村帮扶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B和奖励性绩效工资A标准提高一个档次发放。
4.如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在1月20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
2.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
3.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选派人员。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