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部分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职数 |
1 |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 1 |
2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 1 |
3 | 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 1 |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熟悉高校管理规律,有胜任科级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3.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二)应具备的资格
1.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任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现在管理岗位的人员提拔任正科级领导干部(七级职员),需在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八级职员)上工作3年(含)以上。
现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提拔任正科级领导干部,需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六年(含)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年(含)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2012年(含)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近五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2012年(含)以来年度考核有优秀,或获得校级(含)以上党委、行政授予的奖励(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聘任。
5.身体健康。
三、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
(二)申报岗位。报名者每人只可申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测评。各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测评。
(五)组织考察。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测评情况和岗位需要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必须查阅个人人事档案。
(六)提出建议人选。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察对象面试测评和考察情况,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参加的直属党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后,提出建议人选,并将《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察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七)提出拟任人选。党委组织部根据用人单位意见,综合考虑提出拟任人选。
(八)校党委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九)任前公示。
(十)任前谈话,下发任职文件。
四、报名要求及相关政策:
(一)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1:00,过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党委组织部(综合楼404室)。
(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和《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报名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
(四)所有报名信息、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止。
(五)报名时需由报名人员本人将报名表送交党委组织部,并提供最高学历(位)、最高职称、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送纸质报名表时,须同时将报名表和报名人员信息表的电子文档发至dwzzb@hnust.edu.cn。
(六)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辅导员(含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岗位申报。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的任职经历的确定以与学校或潇湘学院签订的聘用合同为依据。
(七)未参加申报岗位面试测评的或测评结果胜任票未过半数的,不得作为建议人选。
(八)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免错过时间而贻误报名。聘任工作执行《湖南科技大学科级领导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方案》(科大党发[2013]25号)及科级领导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中的相关政策。
五、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3: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