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空缺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关于公布空缺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会议精神,现将空缺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7月7日下午5:30前,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公布的空缺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到相关单位申报相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
2、7月10日上午11:00前,用人单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党委组织部。
3、7月10日下午进行资格复审。
4、7月11—12日,用人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测评、考察,并提出聘任建议人选,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
5、7月13日上午党委组织部提出拟任职人选。
6、7月13日下午党委会讨论决定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没有聘任的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可以继续按原职级申报空缺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有空缺岗位的单位应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聘任。本批次仍然没有聘任到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的,按新岗位享受相关待遇。
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