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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聘任

关于公布《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在校内选拔任用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已经党委审定,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任用岗位

科级(正科或副科)领导干部职位共23个。

二、选拔任用方式

采取平级交流或个别提拔方式在全校范围选拔。

三、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按科大党发[2017]29号文件和2017620日、622日、628日党委会有关精神执行。

四、选拔任用程序

选拔任用程序按科大党发[2017]29号文件和2017620日、622日、628日党委会有关决定精神执行。

(一)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相关单位申报相应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

(四)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五)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后将资格复审结果反馈给各用人单位。

(六)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测评、考察,提出建议人选

(七)党委会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八)任前公示。

(九)用人单位进行任前谈话。

(十)下发任职文件。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不能超编制、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按照“出一进一”原则,现已超编或满编的单位如有科级领导干部交流或提拔到外单位工作,则可以从外单位交流或提拔聘任科级领导干部。

(二)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暂配副科级领导干部。

六、时间安排

(一)427日下午5:30前,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公布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到相关单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428日下午5:30前,用人单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名表及审核后的证书复印件,科级领导干部报名人员信息卡电子档)报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立德楼405室)。

(三)58日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反馈给相关用人单位。

(四)515日前各单位按要求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测评、考察(必须对照个人填写的报名表中“三龄两历一身”等重要信息审核人事档案并填写科级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提出建议人选,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面试测评结果形成科级领导干部面试测评统计结果报告单,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附件:

1. 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2.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3.科级领导干部报名人员信息卡.xls

4.科级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doc

5.科级领导干部面试测评统计结果报告单.doc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423


附件:

拟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序号

职位名称

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2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3

党委宣传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4

教务处教务科科长

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德师风建设科科长

6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管理科科长

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副科长

8

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科科长

9

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副主任

10

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办公室主任

11

网络信息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科副科长

12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学管理科科长

13

潇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4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5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6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7

人文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19

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20

商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21

商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22

体育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23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