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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聘任

关于做好教学系(部)和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所所长(副所长)调整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系(部)和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所所长(副所长)聘任工作办法》(科大党发[2017]24号,附件1)和《关于设置教学系(部)、实验中心、研究所的通知》(科大政发[2017]70号,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需要,考虑到部分系(部)、中心和所负责人岗位变动,经研究决定启动教学系(部)和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所所长(副所长)调整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党委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系(部)、中心和所负责人基本稳定;

2.各单位认真核对需要调整或补充的岗位情况,在428日前将需要调整岗位或免职人员情况报告(包括政策依据、理由,机构设置和职数是否已经学校审批等)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

3.各单位结合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建议方案,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在58日之前将《XXX单位教学系(部)和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所所长(副所长)建议人选汇总表》(附件3)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模板)》(附件4)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gbgz@hnust.edu.cn),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党委审定并下发任职通知。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