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已经校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科大党发[2017]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启动5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选拔任用岗位及岗位性质
1.财务处处长,综合性或学术性管理岗位;
2.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名,综合性管理岗位;
3.教学院党委副书记3名,综合性管理岗位。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范围
采取个别提拔方式在全校范围选拔。
三、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按科大党发[2017]90号文件规定执行。
1. 财务处处长需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从业经历;
2.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 教学院党委副书记必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
四、选拔任用程序
选拔任用程序按科大党发[2017]90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程序有: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公布工作方案;
(三)提出人选意向
1.财务处处长和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在业务相关的单位听取意见,提出人选意向。
2.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向学校党委推荐1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科大党发[2017]90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表现优秀、适合教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人选,推荐人选不限于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不推荐。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负责任地推荐,并在12月3日(星期二)下午5:30前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理由、推荐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和基本情况等)报党委组织部(立德楼405室)。学校党委将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等因素提出人选意向。
(四)民主推荐;
(五)党委会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
(七)党委会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八)任前公示;
(九)任前谈话;
(十)下发任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