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委会议精神和《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方案》(科大党发[2016]24号,以下简称《聘任工作方案》)及学校二级内设机构调整设置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任用的程序:组织报名;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结果,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校党委根据考察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任职人选。
二、符合《聘任工作方案》规定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的人员均可根据《空缺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报名,每人只可申报一个岗位。
三、相关政策
1.机关直属单位副职、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按大类进行申报,不申报到具体岗位。
2.机关直属单位副职、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财务处副处长由学校集中组织会议推荐,参加会议推荐述职演讲人员分别少于6人、9人、3人的全部做为个别谈话推荐对象;参加会议推荐述职演讲人员分别多于6人、9人、3人的,分别按6人(含)、9人(含)、3人(含)确定个别谈话推荐对象。
3.申报机关直属单位副职、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财务处副处长,并确定为个别谈话推荐对象的人员都要参加写作能力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本次提任机关直属单位副职、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财务处副处长的人员中40周岁以下的占60%以上。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和《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报名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
2.报名时间安排:12月11日(星期日)上午8:00至11:30受理申报教学科研单位行政副职岗位人员的报名工作,12月11日(星期日)下午2:00至5:30受理申报机关直属单位副职、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财务处副处长岗位人员的报名工作,过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综合楼四楼404室)。
4.报名时需由报名人员本人将报名表送交党委组织部,并提供本人最高学历(位)、最高职称、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报送纸质报名表的同时将报名表和报名人员信息表的电子文档发至dwzzb@hnust.edu.cn。
6.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互相转告,以免错过时间而贻误报名。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