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干部工作» 干部聘任

干部聘任

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融合任用方案

 

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融合任用方案

科大党发[2005]19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后勤改革方案,参照《湖南科技大学中层干部任用方案》(科大党字[2003] 1号),结合学校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学校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融合任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平稳过渡的总要求,逐步优化后勤系统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后勤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任用工作,为学校后勤工作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任用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积极贯彻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和决议。
   
2、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懂得高校后勤管理规律,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具有奉献精神,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4、任用后勤系统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应为后勤系统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及现任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原湘潭工学院、湘潭师范学院党委行政任命文件为准),或机关群团、直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周岁(195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0周岁(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中,报考后勤系统岗位且在面试中入围进入了考察范围的干部,可以报名且予以优先考虑任用(可不参加述职测评);报考其他岗位并在面试中入围进入了考察范围的干部也可报名(须参加述职测评)。
   
6、身心健康,具有胜任相应岗位领导工作的体力和精力。

    四、任用方法和步骤
   
这次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按照“整体推进,同步实施”的方针进行。其范围包括后勤实体的副职、后勤管理处所属科室以及后勤实体的二级机构负责人。
   
具体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
   
公布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召开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融合任用工作大会,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自愿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两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可在湖南科技大学主页公告栏中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8月24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表交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任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可以参加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融合任用的人选。
   
3、民主推荐
   
在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融合任用工作大会上,就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进行民主推荐。
   
4、述职测评
   
述职测评于8月25日上午8:30在南校区图书馆九楼会议室进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任职优势和不足、任职后的工作思路,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述职顺序抽签确定。成立由校领导、党办校办、政研室、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负责人、后勤管理处党政负责人、后勤实体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6人)等组成的述职测评委员会,负责进行测评。每位评委在测评时分优秀(100-90分)、胜任(89-75分)、基本胜任(74-60分)三个档次打分,打分要有记载,以示负责;统计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评委打分的加权平均值,得出每位述职人的成绩。后勤系统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已参加过后勤副处级干部岗位公开选拔并在面试中入围进入了考察范围的同志可不再参加述职测评。
   
5、确定拟任职人选
   
在述职测评的基础上,由党委组织部综合分管校领导、相关主管部门、后勤实体负责人的意见,提出拟任人选。
   
6、党委讨论决定
   
校党委对党委组织部提出的拟任人选进行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7、公示、谈话、发文,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政策
   
这次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是学校后勤系统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既要结合实际、考虑平衡,又要立足发展、着眼长远。
   
1、所有干部原则上按原职级作相应安排,不考虑提拔任用。
   
2、在干部任用中,原湘潭工学院、湘潭师范学院党委、行政任命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此次没有任职的,可相应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但须参加科大党发[2005]15号文件规定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确认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3、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后勤改革方案》,后勤第一、二集团副总经理、水电通信中心副主任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后勤实体二级机构负责人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享受副科长岗位津贴;原为正科级的干部担任二级机构负责人,本人身分和工资待遇保留,享受副科长岗位津贴。
   
4、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到位后,原湘潭工学院、湘潭师范学院后勤系统所属二级机构等单位自然撤销,原任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自然免职,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六、任用工作纪律
   
为了做好本次干部融合任用工作,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在干部融合任用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以下纪律:
   
1、自觉遵守组织纪律,顾全工作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
   
3、自觉维护团结,不得拨弄是非,传播小道消息。
   
4、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属保密范围的内容未经组织允许,不得对外泄漏。
   
5、对校党委研究决定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再安排其它岗位的领导职务,也不享受相应待遇。
   
6、自觉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搞好工作交接,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违反干部任用工作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党纪党规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1、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设置一览表
          2、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职责
     
    3、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系统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