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部分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已经校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部分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部分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科大党发[2017]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启动6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选拔任用职位及岗位性质
(一)综合性管理岗位
1.基建处处长;
2.财务处副处长(1名)。
(二)学术性管理岗位
1.湖南省机械设备健康维护重点实验室、先进矿山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2. 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2名);
3. 煤炭资源清洁利用及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名)。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范围
6名处级领导干部均采取个别提拔方式选拔。
1.基建处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在全校范围选拔,需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从业经历。
2.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在本学院和理论有机化学与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范围选拔。
3.湖南省机械设备健康维护重点实验室、先进矿山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和煤炭资源清洁利用及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在本实验室或学科专业相近的单位选拔。
三、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按科大党发[2017]90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选拔任用程序
选拔任用程序按科大党发[2017]90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程序有: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公布工作方案;
(三)民主推荐:
(四)党委会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
(六)党委会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七)任前公示;
(八)任前谈话;
(九)下发任职文件。
拟选拔职位一览表
序号 |
职位 名称 |
岗位 性质 |
选拔 范围 |
选拔 方式 |
1 |
基建处处长 |
综合性管理岗位 |
全校 |
个别 提拔 |
2 |
财务处副处长 |
|||
3 |
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
学术性管理 岗位 |
本学院和理论有机化学与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
4 |
湖南省机械设备健康维护重点实验室、先进矿山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
本实验室或学科专业背景相近的单位 |
||
5 |
煤炭资源清洁利用及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