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总支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科大党干[2017]9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试用期满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内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撰写述职报告。试用期满干部须以书面的形式认真总结试用期内的任职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等,特别要对任前谈话中指出的不足改进情况做出说明。试用期满干部在7月13日前,将本人亲笔签名的述职报告(双面打印)送交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gbgz@hnust.edu.cn)。
(二)委托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对所在单位试用期満干部进行考察,听取班子成员和相关骨干的意见,撰写写实性考察报告 ,拟定是否同意正式任职的建议,同时将考察意见向干部个人反馈。
(三)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试用期满干部须进行述职,其中教学院、直属单位试用期满干部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机关、部分直属单位试用期满干部在机关党委组织的机关、部分直属单位全体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述职。参加会议人员根据述职者的述职内容及平时实际表现对述职者进行测评,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四)校党委审定。党委组织部汇总考核情况,报校党委讨论决定是否正式任职。
(五)下发正式任职文件。
四、有关要求
1.述职测评会议由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总支部)书记或行政正职主持。
2.考虑到期末工作安排,本次述职测评时间可以安排在领导干部试用期满(7月15日)前一周内完成;地点由各单位自定。
3.各单位于述职测评日前三天将时间、地点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统筹协调,安排联络员参加测评会。
4.测评表由联络员统一带回,由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统计。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被考核干部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接待全校师生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
联系部门:党委组织部(综合楼四楼)
联系电话:58290006 58291328
E-mail: gbgz@hnust.edu.cn
试用期满干部述职测评名单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述职测评范围 | 任现职时间 |
1 | 周 虎 |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 | 本学院全体教职工 | 2017.07.15 |
2 | 潘爱民 | 商学院党委书记 | 本学院全体教职工 | 2017.07.15 |
3 | 张志兵 | 教务处副处长 | 机关、部分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 | 2017.07.15 |
4 | 吴成义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 本学院全体教职工 | 2017.07.15 |
附件:
2. 湖南科技大学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样表).docx
二〇一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