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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5]1号)精神,今年我校将选派干部组成工作队到永顺县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村帮扶干部的报名条件

根据上级要求,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主要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

二、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

帮助贫困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确保贫困村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三、驻村帮扶干部的相关待遇

驻村帮扶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岗位职务、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保留不变。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和工作经费。

四、报名要求

有意向参加的干部按要求填写《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于3月5日上午携带《登记表》的纸质档及电子档到综合办公楼404室组织部办公室办理报名事宜。具体人选由校党委研究确定。

联系人:胡鹏    手机:13107320333

附件: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党委组织部

         2015年2月28日

 

附件: 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