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安排,校党委研究决定在2016年1月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的对象
全校现任处级实职干部。
二、评议的内容
全面考核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以来的履职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胜任现任职务”分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三个档次。
2.“不胜任现任职务的原因是哪些方面存在不足”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3.“适合担任的其他职务”分教学科研单位行政职务、教学科研单位党内职务、机关直属单位行政职务、机关党务部门和群团组织职务四个类别。
三、参与评议人员范围
机关党委为其所属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教学科研单位和其他机关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退休党委为其单位全体在职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其他直属党委(党总支部)为其所属的所有单位(含独立科研机构)全体教职工。
四、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派出联络员指导评议工作。
五、时间安排
评议工作在1月2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商联络员确定。
六、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聘任调整的重要参考。
七、有关要求
1.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应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因各种原因不在校的处级领导干部)。
2.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提前召开党委(党总支部)会议,根据需要确定计票工作人员(被评议对象及其亲属必须回避),印制评议表,组织好评议会议。评议会由联络员主持,会场的座位安排原则上要隔座。
3.原始评议表和评议统计结果必须密封并加盖党委(党总支部)公章,由联络员当天带回交党委组织部。
4.全体处级实职干部应遵守组织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者,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表(样表).doc
3.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评议会议主持词(供参考).doc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