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师生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风险防范,加大教育提醒,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传达学习中央通知精神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2021年元旦前夕公开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紧盯节日易发问题,严明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紧盯“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注重防范“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用公款安排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特邀监督员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各单位要正确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两节期间,对于相关问题线索及舆情,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对校内出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典型违规违纪案例。
举报电话:58291312,58291337
举报邮箱:jw@hnust.edu.cn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