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大学生党员、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和校党委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科大党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经各教学院党委考察推荐,相关部门会议评审,拟定王彤等10名同志为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大学生党员,拟定王彤、周峻民、胡随3名同志为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大学生党员:
王 彤(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17级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
杨 露(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17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
黄 港(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7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
陈子涵(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2017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
胡 倩(外国语学院2017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
张 敏(教育学院2017级小学教育专业本科生)
周峻民(商学院2017级会计学专业本科生)
胡 随(艺术学院2018级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黄 悦(体育学院2017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
廖建奇(潇湘学院2017级建筑学专业本科生)
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拟推荐对象:
王 彤(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17级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
周峻民(商学院2017级会计学专业本科生)
胡 随(艺术学院2018级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到组织部当面反映。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公示时间:5月13日至5月19日
受理部门(地点/电话/电子邮箱):
校党委组织部(综合楼404/58290006/ dwzzb@hnust.edu.cn)
校纪委办公室(综合楼420/58291312/jw@hnust.cn)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