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党校培训工作计划,定于2017年4月16日至5月14日举办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短期集中培训,引导发展对象了解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性修养和共产主义觉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更加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精神,关心党的建设,加强党性锻炼,确立党员意识,切实提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其他有关知识,学习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
培训采取授课(辅导)、自学、讨论(交流)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
集中授课的内容:举办培训班的目的意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精神解读、党员条件及入党程序、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走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长征、什么叫做讲政治等。
自学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分组讨论内容:
1.如何在严明政治纪律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2.为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
3.如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4.入党自愿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开展义务劳动、学习汇报会、观看教育警示片等社会实践活动。
三.培训人员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列入今年发展计划拟在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参加本期培训。
四.教学安排(详见附件)
五.培训要求
各分校要严格要求,强化组织管理,认真检查督促。为使各项工作及时到位,确保培训质量,特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学习。上课时要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认真自学,积极思考,讨论时积极发言,围绕讨论内容事先准备好发言提纲。
2.学员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学习期间按时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课、自学,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及各项活动。凡迟到、早退、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均取消考试资格。
3.学员要认真遵守考试纪律。结业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项不及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平时考核成绩则由平时考勤、听课笔记、讨论发言、参加活动和心得体会五项成绩构成。平时考核由各分校负责,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
4.各分党校要加强对学员的教育管理,按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培训任务。督促检查其学习情况,严格考勤,每次学习活动,学员必须到班长或小组长处签到;课堂听课时,学员按安排的座位就坐。
6.以学院为单位成立学习班,并设若干个学习小组(每小组20人左右)。学员分组讨论时,学院主管领导、辅导员应参加并给予指导,同时可安排党支部成员或正式党员参加。
7.各分党校按时上交培训计划、总结和有关材料。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每位学员交纳教材及培训资料费等费用20元,以学院为单位在4月12日前交到学校财务处,再凭财务处开具的收据于4月12日到校党校(综合楼429,58291316)领取培训资料。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年3月28日
附1:湖南科技大学党校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附2:湖南科技大学发展对象培训班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