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分党校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docx
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分党校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湖南科技大学分党校考核评优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分党校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
各分党校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分党校考核评优办法》,对近三年(2018-2020)工作认真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打分表于10月18日前交党校。
二、评比表彰
1.评选名额。今年共评比表彰先进分党校5个,评比表彰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6名,为扩大覆盖面,原则上每个分党校限报一项。
2.评选办法。先进分党校在各分党校自评打分的基础上自愿申报;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的必须在党校教育管理岗位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部(党校)组织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评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湖南科技大学分党校考核评优办法》中的考核、评优标准,认真总结分党校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办法、措施。要以此次考核评优为契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分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并按要求整理好近三年分党校工作材料。学校党校于10月底对各分党校进行检查。
2.凡申报先进分党校和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照《湖南科技大学分党校考核评优办法》认真总结近三年来的工作,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并填写好《先进分党校申报审批表》和《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于10月18日前交党校(立德楼706)。
附件:1.优秀党校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先进分党校申报审批表
3.分党校考核自评打分表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