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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湖南湘潭通报15起元旦期间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例

 2015年元旦节前后,湘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公安、交警、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坚决查处一批顶风违纪行为。日前,湘潭市纪委对元旦期间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1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 湘乡市城管局道路占破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唐立武,湘乡市司法局财务股股长周晁式在湘域公馆茶楼打牌赌博,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2天,湘乡市城管局、湘乡市司法局分别免去周晁式、唐立武现任职务,并分别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湘乡市纪委对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2.湘乡市金薮中心校工作人员文上胜、李光明在新湘路时代网吧茶楼打牌赌博,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500元,金薮乡纪委分别给予文上胜、李光明党内警告处分,并对金薮中心校分管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3.湘乡市龙洞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刘丛辉在天禧茗园茶楼打牌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200元,龙洞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龙洞镇动物防疫站分管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4.湘乡市粮食局监督检查股工作人员彭晓斌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湘乡市纪委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5.湘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综合股工作人员欧阳鑫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湘乡市纪委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6.湘潭县花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邓胜工作时间观看网络电视,湘潭县纪委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7.雨湖区城管局派驻先锋乡工作人员刘鹭芳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雨湖区纪委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8.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岳塘分局工作人员肖克桂工作日中餐饮酒,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纪委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市国土资源局岳塘分局主要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9.湘潭市委党校临聘司机邱乐于1月1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湘潭市委党校给予其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处分,并对市委党校分管副校长和分管车辆工作的行政处副处长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批评教育;

  10.湘潭市房产局临聘司机董特于1月1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湘潭市房产局给予其通报批评、扣罚奖金处分,并对市房产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分管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11.湘潭县能源生态局司机胡光运于1月1日—3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湘潭县能源生态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县能源生态局分管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12. 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司机彭铁明于1月3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湘潭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县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主要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13.雨湖区政务中心临聘司机谭军于1月1日—3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雨湖区政务中心对其予以辞退,并对雨湖区政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批评教育;

  14.岳塘区拆违控违办工作人员曾桥梁于1月2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给予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除一季度绩效奖金处分,并对岳塘区拆违控违办巡逻大队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批评教育;

  15.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城管执法队工作人员黄建伟于1月2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给予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除一季度绩效奖金处分,并对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城管执法室主要负责人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批评教育。

  通报强调,春节临近,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责任部门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良作风以任何形式反弹回潮。(湘潭市纪委)